1. 买卖双方当事人及卖方配偶到交易所现场确认身份,如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公证处公证委托书原件两份办理(两证合一的新证不需要卖方配偶到现场)。
1. 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重庆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两份,国土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查验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并收复印件两份。(1)如离婚的,原夫妻双方需到场(2)婚姻关系证明以民政局出局的为准(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两证合一的新证不需查验婚姻证明)。
4. 卖方原产权若为职工优惠售房取得的,还需提供职工优惠售房合同原件一份。
5. 单位卖房(买房)提交要件:(1)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证明书(交易所提供的)原件两份(2)查验营业执照(经年审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收取两份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4)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主管部门批复原件两份。(5)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提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其分支机构出具《国有产权转让鉴证书》或不予鉴证的文书,或由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6)涉及军产、宗教产、校产、市有公产应提交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以上复印件均要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
国土收费:
出让地 工本费
划拨地 普通划拨地:工本费+土地收益金(等级地价× 建筑面积)
职工优售房:工本费+土地收益金(成交价或评估价×1%)
办理二手房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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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土证原件+复印件1份
2. 房管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卖方结(离、未)婚证原件+复印件2份
4. 卖方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5. 买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若为职工优惠售房还需提供职优合同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