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主体:茶园新城区B区建设管理办公室(非法占地)
主要违法事实:2009年4月至2009年9月30日,国土资源部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茶园新城区B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经我局立案调查发现,茶园新城区B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于2009年3月,在还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南岸区峡口镇五星村骆子堂村民小组农村集体土地(其它土地)修建“110KV峡口输变电工程”,建筑占地面积4215平方米。
处理结果:对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构筑物予以没收,对非法占用的4215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84300.00元(大写:捌万肆仟叁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