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关于重庆市渝都监狱整体迁建项目周边用地
预审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渝都监狱: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的规定,现对你公司拟实施的重庆市渝都监狱整体迁建项目周边用地工程项目用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重庆市渝都监狱整体迁建项目周边用地工程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渝都监狱迁建有关意见的函》(渝发改投函[2005]262号)文批准实施前期工作。但因渝都监狱地块的周边均为高地,边坡高度最高处为25.6米,而重庆市渝都监狱地块的批准征地红线未包括边坡的放坡用地,且渝都监狱地块大部分为低洼地,场内现有两条排水冲沟横穿经过。由于园区场平标高比低洼地现状平均标高要高出10米以上,为了确保该片区雨季排洪安全,必须在渝都监狱周边新建涵洞。该涵洞定位为雨水排洪为主、兼顾市政的排水涵洞。结合渝都监狱总图布置,涵洞设计走向沿渝都监狱外围东、南、西侧地下绕行,避开下穿渝都监狱用地范围。涵洞为4米×3米(部分3.5米×3米)钢筋混凝土拱涵,总长1054米,其中:隧洞段全长560米,其余为大开挖段。项目拟建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建设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原则同意通过预审。
二、项目建设选址位于南岸区长生桥镇乐天村乐天堂社、板粟坪社及迎龙镇四坪村祖湾社、北斗村三湾社村民小组。拟选址基本合理,符合南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项目拟用地总规模为5.7724公顷。其中农用地2.2843公顷(耕地:0.8924公顷,园地1.1626公顷,其它农用地0.2293公顷),建设用地1.7180公顷,未利用地1.7701公顷。在总用地5.7724公顷中:隧洞段全长560米,其余为大开挖段。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优化设计,从严控制和进一步减少用地规模。
四、你单位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切实执行工程总投资中补充耕地资金的概算,严格履行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方式补充耕地的承诺。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