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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府征公[2010] 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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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牌(栏)[土地]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2-14

为了规范收费行为,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透明度,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未公示的收费,缴费人有权拒绝缴费。

【收费单位】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土地]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元)

(收费范围)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一、征(土)地管理费

 

 

 

 

(一)征用集体土地(包括乡镇企业经依法批准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

 

 

 

 

1、全包方式(包工作、包费用、包时间)

 

 

 

 

一次征用1000亩及以上

征地费用总额

不超过3%

征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渝价(2001)346号、渝府[2001]106号

一次征用1000亩以下

征地费用总额

不超过4%

征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2、半包方式(包工作、包时间、不包费用)

 

 

 

一次征用1000亩及以上

征地费用总额

不超过2%

征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一次征用1000亩以下

征地费用总额

不超过2.5%

征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3、单包方式(包工作、不包费用和时间)

 

 

 

一次征用1000亩及以上

征地费用总额

不超过1.5%

征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一次征用1000亩以下

征地费用总额

不超过2%

征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二)临时占用农村集体土地

临时用地补偿费

2%

占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渝价(2001)346号

(三)划拨国有土地

用地面积

2元/平米

拨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

渝价(2001)346号

(四)单位和城镇居民利用原使用土地改扩(加层)和新建

用地面积

0.5元/平米

改扩(加层)新建房屋的单位或个人

渝价(2001)346号

二、土地登记费

 

 

 

 

(一)、土地权属调查费

 

 

土地使用人

渝价(2001)346号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每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

100元

 

渝价(2001)346号

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每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

50元

 

渝价(2001)346号

3、城镇居民私房用于生产、经营

每宗地500平方米及以下

20元

 

渝价(2001)346号

4、城镇居民住房占地

每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

7元

 

渝价(2001)346号

(二)、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

 

 

土地使用人

渝价(2001)346号

      重庆市物价局价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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